中山市弘昌典当行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宋文”变更为“吴惠峰”。
二、地址由“中山市西区环市路旗山花园第一区16、17卡”变更为“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兴港路1号金域世嘉花园11幢32卡”。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