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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1-27 分享:

 政策性文件中山市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山市企业上市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进行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早在2007年,市政府就出台了促进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随后几年经多次修订,扶持力度不断增强,有效推动了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截至今年10,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已达3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7家,全市直接融资累计787亿元,带动区域经济升级发展。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改革创新,推出多项新制度,尤其是科创板的出台,是我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结合资本市场深化发展及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于8月修订印发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1989号)。现按照新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拟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共十三条,列明了企业上市扶持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扶持对象、使用方向、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绩效管理等相关事项。

办法的所有内容均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1989号)的精神进行细化。与旧的资金管理办法相比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由于上市政策的调整,对应新的企业上市扶持政策调整了补助标准(详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政策解读)

    (二)在申报程序上,按照新的政策,修改为企业提出申请后由市金融局会同有关镇区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由于新政策对股权投资基金补助是按照投资本地企业额度核算,故列明了补助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