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继续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2021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金监〔2018〕23号)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我局对《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2019-2021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转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如有意见请详细说明理由,并于6月19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
附件:《2019-2021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8822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