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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2-02 分享: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加强地方金融治理防控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三个方面下功夫,全市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一、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

2018年,中山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09.85亿元,同比增长2.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48%,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8%和11.7%。金融业在全市支柱产业和服务业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其中:银行业发展稳定增长,截至12月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5930.49亿元,同比增长9.54%;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4036.39亿元,同比增长8.07%;全市不良贷款余额30.48亿元,占贷款比例0.76%,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证券期货业成交有所萎缩,全年证券成交额9477.82亿元,同比下降14.83%;期货成交额717.25亿元,同比下降57.81%。保险业继续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91.70亿元,同比下降1.87%。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投放金额24.02亿元,同比下降10%。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发生额10.2亿元,同比增长0.5%。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成效明显,全市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99家,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累计757亿元。2018年,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二、2018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去杠杆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府〔2016〕38号)文件要求,去杠杆工作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一系列工作举措,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推进去杠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截至2018年12月末,企业杠杆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认真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力度扶持企业上规上限。一是市财政在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2.5亿元作为“助保贷”业务融资担保金,为《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内企业向银行机构贷款提供增信,并对银行机构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内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上规上限发展。

二是积极开展转贷方式创新试点,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政策,督促银行机构充分发挥15亿元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过桥融资”成本,帮助企业缓解“过桥融资”难题。截至2018年12月末,已累计使用专项资金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融资资金458.5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6.6亿元。其中,2018年共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为企业办理1289笔过桥融资贷款152.52亿元,帮助企业减负超过2亿元,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粤财普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担保服务。积极推动粤财普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与我市银行机构对接,帮助该公司尽快获得银行授信,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该公司向中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且不收取贷款保证金,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四是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工作,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召开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市长与银行机构座谈会等,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推进落实《中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强企业融资降成本政策宣传引导。2018年,共参与开展政策宣讲会、培训会等活动17场,覆盖全市25个镇区3000多家企业。

(三)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形成绿色信贷服务体系。二是引导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优先选择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产业,不断提高绿色信贷业务占比,促进节能绿色经济发展。2018年,我市各银行机构累计发放绿色信贷76.43亿元。三是鼓励银行机构坚持创新驱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一是落实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上市上板。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资本市场再融资等给予扶持补助。全年共办理23项补助申请,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了我市企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步伐。

2018年,雅生活服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我市第一家在香港直接上市的企业,顶固集创、中山金马先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达到33家;声屏传媒、启慧教育、腾飞基因、味氏生物、凯旋真空、园仔山等6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66家;累计257家企业进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平台挂牌。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梯队式发展并已具一定规模。

二是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1—12月,IPO募集资金40.58亿元,再融资募集资金31.42亿元,发行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收益权凭证等24.55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增融资2.43亿元。2018年全市新增直接融资约99亿元,直接融资比例24.72%。全市直接融资额累计已达757亿元,资金基本用于本地项目投向,有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积极协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推动国内较具实力金融投资机构进驻中山设立基金,2018年新增股权投资基金10支,基金管理机构4家,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股权投资基金57支,股权管理机构23家,合计资金规模超过182亿元。

(五)坚决防控地方金融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中山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中山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涉众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督导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到位。加强工作部署,先后召开“全市防控金融风险工作会议”和“中山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推进会”,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担当,及时处置金融领域风险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地方金融风险整治。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涉众金融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等工作,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2018年,排查各类机构共1742家,检查、监测各类广告、资讯信息超过13700条。加强非法集资风险陈案处置,印发陈案处置攻坚年方案和三年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陈案风险化解维稳工作;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资产管理、互联网外汇等机构的风险排查整治,摸清辖内机构风险底数,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有序处置风险。加强机构核查,督促落实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做好拟退出机构风险应急工作,稳妥化解存量风险。扎实完成网贷机构合规检查,积极推进虚拟货币融资平台风险处置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扎实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成立中山市金融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印发专班工作方案、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坚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统计、整理及移送工作,2018年累计向市扫黑除恶办报送线索41条,并同步报送市公安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全市各金融机构网点的宣传阵地作用,做好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强化小额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沟通督导,不断推进市镇两级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对两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弥补监管力量及专业性的不足。积极开展对两类机构摸底排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风险,确保两类机构规范经营。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析能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部署开展宣传月活动,加强对高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政策宣传,强化风险提示。利用电视、公交广告、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派发传单、群发短信、微博微信推送、举办活动、召开会议、开设专栏、播放宣传光盘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处非宣传“六进”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举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六)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金融局联合扶贫工作组扎实有效推进蒙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累计投入各项扶贫资金345万元,通过精准识别、多筹并举、一户多策、一人一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产业扶贫。投资35万元成立中帮种养专业合作社,建设20亩百香果种植基地,吸纳在村有劳动力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实施“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扶贫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和实施多元化、立体式种养模式,建成贫困户自营、自治、自管的种养专业合作社,预计每年为每位合作社贫困户社员增加收入10000元。向贫困户发放鸡苗、饲料,开展养鸡技术培训班,利用集中回收或市场零售方式,每年为每户贫困户增加收入2000元。

二是就业扶贫。实施务工就业奖补政策,2017-2018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以1:10的杠杆率对务工就业增加家庭收入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增强贫困户参与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贫困户务工就业收入逐年增加,2017、2018年平均每户贫困户务工就业收入达2.7、2.9万元。此外,组织贫困户参加广宁县“春风行动”招聘会,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和种养技术培训,为贫困户创造更多就业务工机会。

三是教育扶贫。设立20万元蒙坑村教育救助基金,支持鼓励贫困学生接受继续教育。该基金是广宁县唯一一支由扶贫单位成立的教育救助基金,两年来累计资助贫困户学生23人次、发放教育救助4.16万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协调我市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到蒙坑村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协调组织大学志愿者、海外留学人员到蒙坑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努力为贫困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

四是资产收益扶贫。2017年投资90万元用于广宁县古水镇威记木器加工厂扩大生产项目,以固定收益分期支付方式为蒙坑村集体和贫困户带来稳定收益。该项目2018年为村集体增加经济收入3.15万元,平均每个有劳动力贫困人口增加家庭收入750元。支持广宁县统筹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82万元用于广宁县工业园区通用厂房和福排纹水电站项目,按照每年固定收益的方式,每年为贫困人口增加家庭收入660元。

五是金融扶贫。发挥金融局联合帮扶组成员单位专业优势,积极鼓励、引导、指引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自主创业或发展扩大农业生产,为贫困户增加发展资金渠道。截至2018年末,累计办理扶贫小额贷款9户、贷款金额27.5万元,是广宁县扶贫小额贷款规模最大的村。蒙坑村获选定为肇庆市金融扶贫示范基地。蒙坑村金融扶贫成效显著,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金融时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广东省政府金融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题报道,肇庆市电视台、西江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采访。

六是文化旅游扶贫。联合肇庆市相关部门投资92万元建设蒙坑村文化旅游平台。其中,金融局联合帮扶组投资62万元建设蒙坑村综合文化中心、肇庆市旅游局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建设广宁县唯一AA级乡村旅游厕所——蒙坑村旅游厕所、肇庆市文广新局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建设蒙坑村文化广场舞台,大力推进乡村文化、乡村旅游发展,努力把蒙坑村打造成为肇庆市乡村文化旅游示范点。

七是社会民生扶贫。全面提升蒙坑村社会环境,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安排4.55万元扶贫资金支持村委聘请专人负责蒙坑村生活垃圾处理,为村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市金融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照全市金融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改革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一)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加大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力度推动“助保贷”业务,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和上规上限。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融资政策,督促银行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融资”难题,降低“过桥融资”成本。

二是提升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畅通多渠道直接融资。完善企业上市上板扶持政策,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协调服务,为改制上市各阶段的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引导企业实现多渠道直接融资,加快企业转型和产业升级。

三是引导股权投资行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中山投资基金协会成立,规范股权投资行业,支持财政参与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母基金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市内企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四是加强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中山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效能,为中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前期服务,培育上市上板企业资源。协调股权交易中心等证券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二)强化金融监管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一是继续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非法集资、涉众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带黑恶势力性质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测检查力度,持续跟踪高风险企业的经营活动,有效震慑非法金融活动。对排查出来的不合规企业,加强督促落实整改。

二是继续落实两类公司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监管体系,督促镇区监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素能,及时处置风险点,确保两类机构规范发展。

三是继续完善防控金融风险机制建设。健全防控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通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镇区属地职责和主(监)管部门职责,切实提高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水平,做到守土有责。

四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风险警示教育,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析能力,培养公众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

(三)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及对外开放合作。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组建湾区银行,积极协调大华银行开展进驻我市工作,推动我市金融机构多样化发展,为我市企业经营发展及利用外资提供更多便利。发挥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所金融智库功能,为政府与企业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协调支持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加强与省属金融国企及深圳、广州等地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丰富我市金融牌照资源,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四)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继续推进广宁县蒙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多措并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不断巩固提升脱贫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小康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