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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18-03-02 分享: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金融办的指导和帮助下,中山金融业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主要金融指标较快增长,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2017年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和市金融局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

  2017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97.58亿元,同比增长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93%,拉动GDP增长0.32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7%和12%,金融业在全市支柱产业和服务业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其中:银行业发展平稳,2017年12月底,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5413.77亿元,比年初增长7.61%,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3734.93亿元,比年初增长10.92%,全市不良贷款余额35.79亿元,占贷款比例0.96%。证券期货业成交保持平稳,1-12月证券累计成交额11226.99亿元,同比下降2.45%,期货累计成交额1764.46亿元,同比下降39.97%。保险业持续快增,1-12月实现保费收入195.35亿元,同比增长25.1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5.05亿元,同比减少12.56%。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余额12.3亿元,同比减少34.57%。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成效明显,全市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102家,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累计648.48亿元。2017年,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全年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二、2017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等指标,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组织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杠杆率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暂未发现2017年两类机构杠杆率不达标情况。会同市证券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对全市证券、保险机构相关业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放大杠杆情况。截至2017年12月末,中山市属国有企业达到国有企业负债率降至65%以下的要求,杠杆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认真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助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壮大

  1.推进“助保贷”业务,助力小微企业上规上限。继续推进“助保贷”业务,为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增信并对银行机构由此产生的本金损失,继续对其中上规上限企业按50%的比例给予相应风险补偿。 

  2.开展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中山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融资”难题。通过该政策,督促银行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7年12月末,已累计使用专项资金帮助1498家企业解决过桥融资资金306亿元。

  3.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出台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补助政策,在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担保的单户8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2.8%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金补助,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积极推动粤财普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与我市银行机构对接,帮助该公司尽快获得银行授信,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1.落实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上市上板。严格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14]32号),积极为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办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2017年,和胜股份、江龙船艇、皮阿诺、香山股份、联合光电先后登录A股市场,大信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大信商业信托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富山科技、强力科技、中山传媒等19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全市境内外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已达102家。此外,共有243家企业进入广东金融高新区、广州、前海等区域股权交易平台挂牌。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具备了一定规模。

  2.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12月,IPO募集资金25.27亿元,再融资募集资金28.99亿元,发行债券22亿元,直接融资合计80.18亿元,全市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累计达648.48亿元。

  3.搭建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建设能力。举办了三期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努力促成一批国内投资机构与我市企业进行投融资对接。积极协调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1-12月新增股权投资基金5支,基金管理机构5家,全市共有股权投资基金41支,股权投资管理机构18家,资金规模约123亿元。

  (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1.出台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出台《中山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制定《中山市2017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方案的工作计划》、《2017年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计划》,将深化农村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列入重点目标予以突破。

  2.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向下沉,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向“三农”领域,助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金融业服务全覆盖。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服务网点逐年增加。目前,共有5家小微支行、21家社区支行,全市银行机构网点共计656家,477家设在村镇地区,村镇金融机构占全市银行机构总数72.7%。

  3.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发展。继续提高政策性水稻种植业、政策性能繁母猪、政策性家禽、生猪和岭南特色水果等保额标准。基本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

  4.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为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费补贴,降低其贷款成本。

  5.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广东保监局批准,成为继广州市后省内第二个开展该工作的试点城市。市金融局会同市民政局出台了《中山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中金[2017]91号),建立起工作机制,取得一定成效,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助推“三个适宜”城市建设。

  (五)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营造健康安全的地方金融生态

  1.积极作为,将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金融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连续开展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涉众金融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等活动,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春节、全国“两会”、国庆、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节期间金融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督促各镇区积极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制定应对预案和处置办法,做好风险监测预警与研判,及时预警提示,突出重点防范处置,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2.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制定《2017年中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中处非办〔2017〕10号),组织各镇区、各相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传单、横幅、公交、短信、海报、户外广告、LED广告、展板、宣讲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推进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切实提高宣传力度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持续改进监管手段,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维稳舆情监测预警平台”,将我市互联网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和排查出来的风险企业纳入平台,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地信息监控,加强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此外,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等日常监管,有效弥补我市在两类公司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监管力量及专业性不足问题。

  (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升帮扶群众幸福感

  金融局联合扶贫工作组围绕精准扶贫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开展工作,采取“以奖代补”资产收益、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方式,全面推进蒙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一是推动产业扶贫战略。利用蒙坑村“八山一水一分田”资源结构特点,大力发展养殖业与种植业,发放1220只鸡苗和饲料,为每户贫困户增加家庭收入2000元,成立“中帮专业合作社”, 拟建设百香果种植基地,建立产业扶贫和长效扶贫机制。二是实施“以奖代补”办法,投入15.78万元对自主创业、外出务工、农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增强贫困户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的积极性和信心。三是推行金融扶贫。为贫困户在自主创业和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申请政策性小额贷款,2017年,共办理扶贫小额贷款7户,贷款金额19.5万元,贷款发放总额约占广宁县一半,受到了肇庆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四是发展资产收益项目,挖掘古水镇竹子资源优势,投资90万元到古水镇威记木器加工厂扩大生产规模,以固定收益分期支付方式为蒙坑村集体和贫困户带来稳定收益。五是开展教育扶贫,成立全省扶贫工作中第一支20万的教育救助基金,推动扶智工程。六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以村道巷道、安全饮水、雨污分流、污水垃圾处理、文化广场、路灯建设为整改重点,提升百姓幸福感。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市金融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照全市金融工作重点,改革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继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防风险工作

  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部署,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牵头单位,与各配合单位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去金融杠杆和降融资成本并举,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我市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1.优化融资结构。一是加强对后备上市企业的分类指导、梯度培育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大力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扩宽企业融资渠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扶持企业上市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二是规范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升级转型。三是要提升间接融资水平。完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继续创新开展转贷创新试点等特色金融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2.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加大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绿色信贷等多渠道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提高绿色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领域。

  3.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强与银监部门的沟通,探索推动中山市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增强资金实力,助力其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加强防控地方金融风险

  1.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清理,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测检查力度;强化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强化风险警示教育,培育发展常态化宣传方式和载体。二是规范互联网金融运行。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违规企业按照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并在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后做好验收工作;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治理重点镇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2.落实金融风险预警与联防机制。完善我市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职责,协调金融风险防控的市直参加部门落实专项工作职责,持续跟踪非法集资高风险企业的经营活动,形成我市“守土有责,联防联治”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

  (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及对外开放合作

  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落实国家、省关于地方金融监管机制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加快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所落地运营人才引进,为本地企业提供专业资本运营服务。推动农商行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做大做强,鼓励其开展资本运行工作。同时,协调支持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