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的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庞壁梅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同意庞壁梅担任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免去黄致峰公司董事职务。
三、请你公司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