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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5 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日期:2016-03-31 分享: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5 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审批职能 2 大项,共 16 个小项,其中: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融资性担保公司部分变更事项审 批 8 小项; 根据《关于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 工作的通知》( 中山编办 [2015]69 号) 的有关要求, 2015 年 ,我局将原有的非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事项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 8 小项 ;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均 已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 2015 年,我局共 接收行政许可审批申请 1 宗,受理 1 宗,办结 1 宗,办结率 100%; 接收其他类审批申请 24 宗,受理 24 宗,办结 24 宗,办结率 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我局严格依照《融资性 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 <融资性担保公司 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49 号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试行)》( 粤 金 [2009]10 号)、《关于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 年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 >中融资性担保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 粤金〔 2012〕 71 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 ,严格遵守审批权限、范围、


 

条件等,按照镇区初审、市级审批后报省金融办备案, 经初审、复审、审批的程序执行, 共计办理办结 25 宗行政审批事项, 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受理、审查的 情况。

 

 

2.制定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我局根据 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制定了 《中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金 [2013]72 号 )、《中山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 中金 [2014]73 号)等有关文件,完善和梳理了 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退出以及经营、 监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另外,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 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中山编办 [2014]112 号) 的有关要求,我局于 2014 年 9 月末对现有 2 大项行政 审批职能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 部分变更审批, 合计 16 个小项审批事项, 分别编制了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及其简本,明确了各项审批 标准,优化了审批流程等。

 

3.根据《关于加快翠亨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中 山发 [2014]14 号)、《中山市市属部门下放事权运行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府办〔 2014〕65 号)、《关 于委托翠亨新区管委会实施事权交接有关问题的通 知》( 中山编办 [2015]28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 制定了《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调整事权委托协 议书》( 下称《协议书》), 明确了我局调整给翠亨


 

新区实施的事权,报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后,于 2015 年 6 月与翠亨新区管委会完成了《协议书》的签订, 同时与翠亨新区管委会办理了 “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 工作局业务专用章( 25) ” 印章交接手续。对委托事 权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连同《中山市小 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发至翠亨新区管委会, 并对翠亨 新区承接机构财政金融局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培 训。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已在“ 中山金融 ”网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 山分厅公开了《中山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中金 [2013]72 号)、《中山市融资担保公司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金 [2013]73 号)及各项变更审 批办事指南简本等内容, 包括 :

 

1. 《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名称审批办事指南简

 

 》 ;

 

2.《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立或合并审批办事指南简 本》 ;

 

3.《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除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及总经理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办事 指南简本》 ;

 

4.《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董事、监事、法人代表及 高级管理人员审批办事指南简本》 ;

 

5.《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股权股东审批办事指南简


 

本》 ; 6.《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章程审批办事指南简本》

 

 

 

等,合计 16 项办事指南简本,具体内容包含了审批实 施主体、依据、程序、办理办结期限、申请书格式文 本、申请材料清单等信息。为确保监管工作公开、公 平、公正, 我局通过在 “ 中山金融 ” 网公布举报投诉 电话, 开通网上信访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行 政许可实施结果已在 “ 中山金融 ” 网上进行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 山纪发[2012]11 号)、《市金融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 担保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操作规程》、《岗位职权目录》、《权 利运行流程图》等,明确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办 结等环节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各 项行政事项审批通过后均向省金融办备案, 从而保证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同时,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金融局内设机构调整等问题的批复》(中 山编委[2014]120 号),我局增设监管科, 专职负责小额 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实行审批与监管分离, 同时由综合法规科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 2015 年, 没有收到任何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

 

2015 年 ,通过优化、规范审批流程 ,所有行政审批 事项从原法定 15 个工作日办结, 调整为承诺 10 个工


 

作日办结, 比原法定时限提速了 25%, 大大的缩短了 企业的等待时间。同时, 根据《关于加快翠亨新区建 设的若干意见》( 中山发 [2014]14 号)、《中山市市 属部门下放事权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府办 〔 2014〕65 号)、《关于委托翠亨新区管委会实施事 权交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编办 [2015]28 号)等 文件精神, 将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初审和变更事项审批(需 报省金融办审批事项的初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初审和变 更事项审批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翠亨新区,有效的 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如变更股权股东、变更注册资本等事 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较多,在 10 天内办结事项有一定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专业培训,提高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

 

公司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许可过程的监督。

 

 

 

2016  3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