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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黄圃执接告字〔2023〕1592-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14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鑫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YN9U0A

登记注册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工业大道59号斜对面(郑海娇建筑物首层之二)

法定代表人:彭科

身份证号:431121***********0

住址:中山市南头镇***********

联系电话:139******25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于近期接到覃某某、陈某某等多名劳动者投诉,诉称你单位招用并拖欠多名劳动者工资。经多次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配合处理未果,且不知去向。2023年11月28日,我镇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邮寄《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黄圃执接告字〔2023〕1592号)到你单位经营地址,要求你单位安排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单位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联 系 人:许锡元、古润锋

  联系电话:0760-23231302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