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横栏镇人民政府与横栏镇穗丰管理区(现横栏镇新丰村)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书》,征收原穗丰二队(现新丰七队)约380.21亩土地。因当年镇政府未能妥善解决在《土地使用协议书》中约定土地开发利润按照“四六分成”问题,致使新丰七队村民多次阻碍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收地,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为此,我镇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林培华为组长、副镇长杨志恩为副组长的新丰七队“四六分成”问题解决领导小组。通过翻查1992年至今的相关资料、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核实情况,出台了《关于新丰七队<土地使用协议书>“四六分成”问题的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并于2018年9月20日向新丰村七队支付5,051,983.60元的利润分成款。收到分成款后,再无七队村民对收回横栏中学侧土地进行阻工。
因在未妥善解决利润分成问题前,七队村民代表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擅自将土地出租给梁华就、卢林带及黄润秋使用。土地使用权人多次向上述三名耕作户发出搬迁通知,甚至在解决利润分成后,仍霸占土地继续耕种,拒绝搬迁。为切实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及秩序,2018年12月11日,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依法收地专项行动,顺利收回被霸耕的全部土地。
中山市横栏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