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中山供电局,市菊城电力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中山市电价价目表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