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定点屠宰加工服务经营单位:
为规范我市活羊、菜牛定点屠宰收费管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调整活羊、菜牛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活羊、菜牛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实行基准价管理,活羊从现行每头20元调整为基准价每头26元,菜牛从现行每头95元调整为基准价每头110元,活羊、菜牛屠宰经营单位可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与屠宰委托方协商议价。
二、屠宰加工服务收费属政府定价项目,收费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屠宰前必要的仓储费、圈舍消毒费、违禁药物自检费用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活羊、菜牛屠宰操作规程外的其它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原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定点屠宰牛羊收费的通知》(中价〔2012〕44号)同时废止。请各屠宰经营企业做好收费公示,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有关收费标准等内容。
以上通知自2018年6月7日起执行。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