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久久纸箱厂(营业执照注册号:92442000MA51J8YC7T):<?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我局于2018年对你(单位)作出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横)环罚字〔2018〕058号),处罚款人民币三十八万元,并向你(单位)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中(横)环罚催字〔2019〕0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七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该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催告有异议,你(单位)可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材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03月20日
联系单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横栏分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
联系人:张先生、王先生
电话:8768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