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的第23批交办案件中,其中一件反映横栏镇“中山市庆丰路与裕祥村路交叉口南50米俊裕(铭祥)板管激光厂内有一家不知名的工厂每晚约8点左右开始散发浓烈的天那水气味,其内部的其它清洗设备的产生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向下水道”。收到交办案件后,横栏镇于当天迅速组织环保分局、安监分局联合开展检查行动。
检查发现,群众反映的不知名工厂为中山市横栏镇辉达平面设计部。主要从事树脂板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和清洗废水。检查时,辉达设计部未见生产,但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的清洗机器废水排放口通过PVC胶管连接至厕所。由于该单位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环境执法人员对辉达设计部需配套的治理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和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辉达设计部的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部使用的化学溶剂进行采样分析。该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环境执法人员于6月29日、7月1日对辉达设计部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
1、执法人员对辉达设计部进行检查 2、执法人员对辉达设计部进行检查 3.对辉达设计部进行立案调查 4.执法人员对辉达设计部实施查封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横栏分局
2018-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