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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设置长者饭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9-02 分享:

政策文件:横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栏镇设置长者饭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今年年初,经镇人大票选将设立长者饭堂纳入镇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内涵,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量到质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21号)、《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过前期多次走访调研及征求意见,横栏镇结合实际,拟定横栏镇设置长者饭堂工作实施方案  

二、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  

三、 资金来源  

该方案经费由市、镇居家养老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向社会募捐款项。  

四、 项目地点  

    长者饭堂集中用餐区设在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镇社会福利康乐中心厨房同时作为长者饭堂厨房  

五、 实施对象  

本镇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类型,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收费。  

(一)无偿服务对象:  

1、特困供养对象中的散居老年人;  

2、双低家庭中的老年人;  

3、一般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独居高龄老人;  

4、孤寡独居老年人  

5、一级残疾军人中的老年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  

(二)低偿服务对象:  

1、重点优抚老年人;  

2、优抚对象中独居或失能老年人;  

3、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及其残疾子女  

(三)有偿服务对象:  

除无偿和低偿服务对象外,辖区内需要就餐的老年人。  

(上述服务对象视政策文件变化作调整)  

六、收费方式  

实行集中用餐、允许自行取餐方式进行配餐  

按照无偿、低偿、有偿三类进行收费:符合无偿服务条件的,不收取餐费;符合低偿服务条件的,收取餐费5元/人/餐;符合有偿服务条件的,收取餐费8元/人/餐。  

开业初期或各重大节日实行就餐减免优惠。  

、办理程序  

(一)有就餐需求的老年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到村(居)委填写申请表,经村(居)委核实对象类别并上报至镇社会事务局。对于行动不便且确需申请就餐的长者,由村(居)工作人员及社工一同入户登记资料  

(二)镇社会事务局按对象类别核准制发就餐,按类别实行管理。  

(三)老人凭就餐前往长者饭堂办理(或购买)集中用餐或送餐服务。  

八、文件有效期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