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中山市横栏镇舍牛电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7JUMC31L
经营场所: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胜裕二街二巷8号四楼之二
经营者姓名:胡圣润
因你单位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3C 认证)的产品,本机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 定,于 2024 年3 月 20 日对你单位作出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横栏罚字〔2024〕第 4-122号),已于2024 年 5 月 9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将罚没款 9659.9元交至指定银行各网点,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或邮寄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横栏催字〔2024〕第4-015 号),现向你单位发布公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梁容生(1912119****)、梁培南(1912119****)
联系电话:0760-87668021
单位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二楼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