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中山市粤可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DPA3225N
经营者:蓝志昂
住所(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富庆一路**号**栋**层之一
为查清你单位2025年6月和7月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情况,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你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
三、2025年6月和7月期间的员工花名册(含在职、离职)、工资台账、考勤台账、员工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
四、2025年6月和7月期间的工资发放签收表;
五、3份员工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
六、其它资料:袁英鹏2025年6月至7月份的工资表和工资发放凭证、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等用工台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提供以上资料协助调查。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