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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局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16 分享: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参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一楼(旧公安大楼)

邮政编码:528478

电话:0760-876821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