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中山市瑞淼照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PBDU5D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新茂工业区聚龙路*号*楼之二(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罗元新 联系电话:13702537***
经查,你单位拖欠员工何明江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5492元;拖欠员工覃颂宜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999元;拖欠员工曾庆礼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3982元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你单位提供的《工资表》、《询问笔录》等资料为证。
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足额支付何明江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5492元、支付覃颂宜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999元、支付曾庆礼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工资共3982元,并将以上劳动者已经领取劳动报酬的凭证和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207室。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686298
单位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人社分局207室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