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第二十四条,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等情形,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现对核准符合注销失业登记的205名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分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联系电话:0760-87686299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
2026年7月31日
附件:注销失业登记人员名单(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