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就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北鱼塘招租(第三次)以举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项目(标的)概况
(一)位置: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围垦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北。
(二)面积:13.833亩
(三)租赁用途:水产养殖。
(四)招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5年。
(五)招租底价:¥28,011元/年。租金按照每3年10%的比例递增(即前三年每年租金为中标价,第四至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的租金基础上增加10%)
(六)标的物交付时间: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付。
(七)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交易方式:竞投人在招租底价基础上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中标。每次增价跨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三、竞投人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参加竞价报名时间、办法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竞投人须于2026年4月20日17:30前须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横栏支行,收款单位名称: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银行账号:44001781101059888888。竞投人转账交纳保证金后,须于2026年4月21日9:30前到招租单位财务处(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政府大院6号楼一楼,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0-87613888)开具收据。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10:30。
(三)报名地点: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对面旧公安楼)四楼414开标室。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60-87668238
(四)报名所需资料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所有原件验证后退回。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竞价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价的,必须携带竞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料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或自然人请在中山市横栏镇政府信息网财政信息-采购招投标版块(http://www.zs.gov.cn/hlz/czxx/cgztb/)查看下载相关资料信息。
六、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6年4月21日10:30
2.竞价地点: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政府对面旧公安楼)四楼414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租方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西冲景帝路5号发展大厦7楼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0-87660156
八、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
附:横栏镇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北鱼塘招租(第三次)(招租方案、位置图、合同书范本)
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