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原定于2026年1月9日9时00分召开听证会,因当事人申请改期召开,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听证会改期进行。听证会信息现公告如下:
当事人:刘中真
案由:向水体排放油类。
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00分
地点: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202案审室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