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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三轮滚动招聘直接业务考核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2-10 分享:

《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轮滚动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第三轮滚动招聘直接业务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核验

对象:网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时间:20251216(星期二)

初中语文:上午8:30-9:00

三)地点:中山市横栏中学思泽楼(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顺兴北路8号)

(四)现场资格核验须准备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需附有电子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4.对应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6.若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已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需佐证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开具的方向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请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三、直接业务考核有关事项

直接业务考核时间

20251216(星期二)

初中语文:上午9:3010:309:00前完成签到)

直接业务考核地点

中山市横栏中学思泽楼(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顺兴北路8号)

直接业务考核方式

本场直接业务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形式如下:

初中语文专任教师(岗位代码:2025008120177):试讲(12分钟)+答辩(3分钟);试讲备考时间15分钟。

(四)成绩计算及合格线

1.成绩计算:直接业务考核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合格线: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其他事项

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并参加现场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确定为直接业务考核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网络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核验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电话和信息畅通,密切留意接收通知。

(四)考生自行前往直接业务考核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直接业务考核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五)直接业务考核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殊原因延误直接业务考核时间,直接业务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六)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

联系电话:0760-87681889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1210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场中山市横栏中学思泽楼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在同一岗位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考生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复查。

八、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签名确认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