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会筹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工办〔2024〕2号)文件精神,我会于2025年9月组织核查,发现以下名单企业在2013-2015年期间曾缴纳建会筹备金,现已不在横栏镇原登记地址且没有正常运营,无法联系,虽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但连续3年(2022年-2024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我会拟对这批不具备建会条件的企业进行建会筹备金清退工作。
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中山市横栏镇总工会联系反映,进行工会组建工作处理退费,逾期不联系,视为放弃,该建会筹备金统一由上级工会集中处理。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1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山市横栏镇总工会
联系电话:0760-87619870
中山市横栏镇总工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