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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粤中横栏镇城建协调字【2025】第012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18 分享:

周竞雄:

身份证号码:4404211973********

身份证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

经查,你涉嫌存在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中山市横栏镇臻龙路8号利信花园142卡楼顶加建的有关事实。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需要你携带土地证、身份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提供以上资料协助调查。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中山市横栏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三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61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