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达人:黄岸权
公民身份号码:44142419**********
我镇已对广州中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粤中人社检查〔2024〕055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理决定书》(粤中人社检查〔2024〕055号)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