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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粤中横栏人社协调字〔2024〕10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0-16 分享:

单位名称:中山市孚城照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GD8B2A

经营者:魏中仁

住所(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新建路**号4楼之一(住所申报)

    为查清你单位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你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

三、2024年6月至8月员工花名册(含在职、离职)、工资发放签收表、考勤记录、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

四、其它资料:提供刘某某、陈某某、黄某某、潘某某、杨某某等人的入职登记信息、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签收证明及支付流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协助调查通知书》,提供以上资料协助调查。

    特此公告。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205

联系人:谷先生、方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686298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