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粤中横栏罚催字[2024]第10-00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6 分享:

  名称:中山市润溢真空镀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UFG07L

  法定代表人:曾燕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跃进路**号之**第**栋**楼之**(住所申报)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于2023年09月11日作出了《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横栏罚字[2023]第10-016号),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并于2023年10月19日对你(单位)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中横栏罚催字[2024]第10-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单位领取该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催告书有异议,你(单位)可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材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16日

  联系单位: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76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