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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新茂村村委对面商铺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横栏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13 分享:

横栏镇新茂村村委对面2间商铺以竞价方式进行招租。

一、招租人: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二、租赁物坐落位置:新茂村德龙路11号(即新茂村村委对面三层综合楼首层商铺)

三、租赁用途用作商铺。

租赁物具体信息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面积(平方米)

交易底价

(元/月/平方米)

交易保证金

(元)

1

村委对面三层综合楼第四卡商铺(第二次)

95

40              

5000

2

村委对面三层综合楼第五卡商铺(第三次)

95

40              

5000

五、承租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租赁期限: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七、竞价规则:现场举牌竞价。每次增价跨度不少于0.5/月/平方米价高者中标。

八、交易保证金:有意参投者请于2023620日下午5时前,将相应租赁物的交易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2011 0232 0902 6400 232;开户行:工商银行横栏四沙支行)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微信缴付。

新茂微信收款码.png 

九、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621日(星期上午9时前。

(二)报名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新茂村会堂)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以单位名义报名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所有原件验证后退回。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竞投人亲自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投的,必须携带竞投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投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竞投时间:2023621日(星期上午9

十一、竞投地点:新茂村集体资产交易站(新茂村会堂)

十二、合同签订期限:中标人必须从竞得资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人主动弃标,招人将没收其参与竞得资产投标的保证金,并将其弃标的情况记入投标诚信记录

其他事项:

1.以上资产装修免租期1.5个月。

2.如开投当日无人中标,有意承租者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先到先得的原则与招租人按本公告信息签订租赁合同;若在2023年7月1日-7月31日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从合同签订次日起计,但合同结束日期不变。

3.以上资产有土地证,无房产证。

4.其它相关事项开投前公布说明,若需了解详情请联系新茂村委会。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7762882。

项目公示及公告媒体:中山市横栏镇财政信息-采购招投标板块(http://www.zs.gov.cn/hlz/czxx/cgztb/)、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sszpt.cn/)横栏镇新茂村信息公告栏

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交易会场。

附件:合同样本

横栏镇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613


附件下载: 合同样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