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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回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200023000000755999)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6 分享:

当事人:

营业执照名称:中山市群登照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51260963G

法定代表人:刘小根

住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北路**号**楼之**

单位202338作出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200023000000755999),现因文书内容出错,撤回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200023000000755999,撤回后此缴款书失效。

因无法向当事人直接或邮寄送达关于撤回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200023000000755999)的通知,现向当事人发布公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中山市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