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8〕77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横栏镇第一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切实合理满足横栏镇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经横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横栏镇第一幼儿园办园规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招生对象
(一)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2.公安烈士的子女;公安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中教〔2011〕11号)办理。
4.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其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5.我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教体〔2016〕72号)执行。
(二)横栏镇大大的家小区招生对象
已登记备案的大大的家小区房产权属人的直系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小区生)
(三)摇号派位招生对象
1.本镇户籍摇号派位生:具有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非本镇户籍摇号派位生:在横栏镇工作、生活、居住满一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缴交社保证明(在横栏镇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间参保记录满一年);(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满一年);(3)横栏镇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二、招生条件
小班:满3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满4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满5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
(一)政策性照顾招生方式
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的各类人员子女报名由横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等单位以正式公函确定,由横栏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纳入招生计划统筹安排。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5月27日前自行与相关单位衔接。
(二)横栏镇大大的家小区招生方式
符合小区生报名时间:5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幼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交原件)
儿童保健手册
小区生报名结束,我园将所有报名信息与大大的家物业管理处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幼儿入读资格。资格审核完毕,我园将把最终审核结果在幼儿园和大大的家小区内公示。
(三)摇号派位招生方式
符合摇号派位生报名时间:6月1日—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幼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居住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社保证明(1年以上,交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满一年有效工作证明(交复印件)
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交原件)
儿童保健手册
报名结束,我园将审核所有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幼儿摇号派位资格。资格审核完毕,我园将把最终审核结果在幼儿园内公示。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摇号派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
四、招生录取
(一)第一批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生。
(二)第二批招生录取:大大的家小区房产权属人的直系适龄子女。当小区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如数录取。当小区生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则采用摇号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和大大的家小区内公示。
(三)第三批招生录取:本镇户籍摇号派位生。
第一、第二批录取完毕后,若有剩余学位,则面向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摇号派位录取。当符合本镇户籍摇号派位资格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人数(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第一、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时同时公布),幼儿园将如数录取。当符合本镇户籍摇号派位资格人数超过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人数,则采用摇号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
(四)第四批招生录取:非本镇户籍摇号派位生。
第一、第二、第三批录取完毕后,若有剩余学位,则面向非本镇户籍,即在横栏镇工作、生活、居住满一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进行摇号录取。当符合非本镇户籍摇号派位资格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人数(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时同时公布),幼儿园将如数录取。当符合非本镇户籍摇号派位资格人数超过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人数,则采用摇号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
(五)摇号派位时间:6月15日(星期六),摇号派位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摇号派位幼儿名单将电话通知。摇号派位当天邀请横栏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六)补录及资格确认:6月18日—20日,补录及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补递。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七)公示录取名单:6月24日—28日,在幼儿园内公示最终录取幼儿名单。
(八)新生注册:新生注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幼儿保教费按学期收取,2019年秋季学期保教费995元/月·生,4975元/学期·生。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等)根据实际按标准收取。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7617151
联系人:孙园长
联系邮箱:hlzdyyey@163.com
联系地址:横栏镇永兴北路19号
中山市横栏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