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7〕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横栏镇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辖区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安排入学。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得招收往届复读生。
(二)第一类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1.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2.本市户籍在横栏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在横栏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横栏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三)第二类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2.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执行。
3.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军(警)部队子女入学入幼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2〕75号)执行。
4.华侨子女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执行。
5.台湾省户籍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台湾学生在我市中小学校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教通〔2008〕163号)执行。
6.港澳同胞子女入学参照《关于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中教〔2011〕25号)办理。
7.凡属于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其适龄子女入学按照《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07〕64号)执行。
8.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中教〔2011〕11号)办理。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我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教〔2013〕19号)执行。
11.家庭寄养儿童入学按照《关于寄养儿童入幼入学的通知》(中教通〔2007〕51号)执行。
(四)第三类招生对象为我镇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1.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优先安排。
2.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积分入学申请的,按积分排名顺序、积分入学指标数、公办学位总数统筹解决。
3.确实不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在本镇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镇民办学校就读。
(五)关心残疾儿童教育,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招生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1.确保轻度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确保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建立个别教育档案,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二、招生规模(公办学校含积分生)
横栏中学:初一级新生1045人
横栏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400人
第二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250人
三沙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180人
四沙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400人
横栏华文学校(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200人
横栏港源学校(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400人
三、报名时间
(一)凡入读小学一年级(包括公民办学校)均要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5月26日。
(二)公办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5月24日、25日、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公办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网址:中山市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二)现场报名:
户口是本镇的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西冲社区、横西村、横东村及宝裕村(横栏小学就读)户口的到横栏小学报名确认。
2.宝裕村(第二小学就读)、六沙村、五沙村户口的到第二小学报名确认。
3.三沙村户口的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