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区4月份受理的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126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1家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5人,场地租金补贴1人,社保补贴5家企业,岗位补贴1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 5月 9 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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