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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13

  政策解读:关于《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音频】关于《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区社区局联系,联系电话:89873773。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高龄老人津贴

发放标准


  根据《中山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政府高龄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区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一)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二)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三、资金保障

  相应资金管理由区社区局负责,该项津贴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资金支付解决。

  四、其它

  此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发放标准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社区局承担。《关于提高火炬开发区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中开管办〔2018〕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