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22日;
联系人:何淑仪;电话:89873773;
地址:火炬高新区康乐大道31号(管委会531室)。
附件:中山市火炬高新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申请结果公示名单(第三批)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