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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2018年第六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2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经办机关或单位 备注
1 中食行罚〔2018〕KFQ060401K号 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石仁仕(男,居民身份证号:452122********2718) 《工商营业执照》442000603925173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市场鱼类区域 石仁仕  销售的“草鱼”中检出“氯霉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64.8元;
    2、处罚款10000元。
未履行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31日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2 中食行罚〔2018〕KFQ061901K号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黄位芳(女,居民身份证号:440924********3189) 《工商营业执照》92442000MA50YX132F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贝迪豪庭34卡 黄位芳  销售的“康师傅 香菇炖鸡面”过期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已履行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9日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