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火炬开发区网站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强民路(锦丰大道-接源涌)、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24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山市民众街道强民路、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强民路、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

    2.实施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计划在中山市民众街道实施强民路、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对于完善园区内部路网骨架,改善区域出行条件,提升区域出行效率、带动沿线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民众街道锦标村锦丰第二经济合作社、锦标村锦丰第五经济合作社、锦标村锦丰第七经济合作社、锦标村锦丰第八经济合作社、锦标村锦丰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58.4060,作为强民路、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生创泰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龙江半岛花园第R9-2103号房

    联人:崔工 电话:13761734631    邮箱:623035892@qq.com


合生创泰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