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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26

各建筑业企业:

为推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参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通知》(中建通〔202574号),现就支持我区建筑业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骨干企业

每年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获奖情况、“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等因素,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建筑业企业确定为骨干企业(不超15家)。

(一)基本条件(全部条件均应满足)

1.注册于我区,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已纳入一套表范围内的资质以上建筑业类调查单位,且上一年度有建筑业总产值。

(二)入围条件(只需满足任一条件)

1.已纳入最新公布的中山市建筑业骨干企业名单的;

2.企业承建工程在近两年度内荣获国家级工程质量荣誉(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过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等)或通过省级建筑行业协会的工程质量水平评价,且上一年度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排名全区前50名;

3.具有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上一年度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排名全区前15名;

4.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排名全区前10名;

5.企业结对帮扶项目纳入上一年度市“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项目库。

满足上述1-4项条件的总承包企业数量多于15家的,按企业上一年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入围骨干企业名单,直至入围总承包企业数量达到15家为止(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的企业不重复入围)

(三)否决情形

上一年度(11日起算)以来,企业存在下列不良行为的,不予入围:

1.我区辖区内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亡人事故;

2.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发生串通投标、投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行为,被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计算);

4.被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违反相关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四)确定方法

1.火炬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或公开的数据信息,对照相关条件要求进行筛选,形成骨干企业入围名单。

2.火炬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骨干企业入围名单送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1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骨干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3.骨干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否决情形的企业即时清出。

二、支持政策

在企业市场拓展、金融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优质服务通道等方面强化对骨干企业的培养和支持,大力释放政策红利,为骨干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空间

1.积极跟踪骨干企业发展状况,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晋升、增项资质,做好企业一级(甲级)资质申报指导服务。协助企业对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其资质申请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

2.指导建筑业骨干企业开拓建筑市场。

3.鼓励、支持建筑业企业采取兼并与收购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空间。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帮助有融资需求的建筑业企业与银行搭建合作平台,优化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规则,为企业提供与其施工能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和工程施工保函。

(三)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在同等条件下,在评先评优、创建优质工程、示范观摩以及智能建造、MIC 建筑技术应用、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等方面优先推荐骨干企业。

2.在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评审方面给予指导、支持。

(四)建立优质服务通道

1.为骨干企业提供高效、全心全意的一站式服务,建立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同时,通过随时接受咨询、预约办理、简化流程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2.定期走访企业,总结交流先进管理经验,帮助分析企业在生产经营、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诉求台账,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动解决。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高度重视建筑业骨干企业培育支持工作,按照创优做强的原则,将提升骨干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扩大企业产值规模作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确保取得实效。

(二)支持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扶持措施,对骨干企业加以培育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骨干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政策惠企到位。积极宣传本地骨干企业在改革创新、创建优质 (品牌)工程、诚信经营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树立优秀企业榜样,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