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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8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5家土地估价机构承担我局土地估价业务。现将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业务。

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项目预算

项目为包干制,每宗评估费用预算2200元,项目预算共20万元。

四、土地估价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备土地估价资质。证明材料:省级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省级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在中山市设有服务点或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设立服务点。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本市的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材料,外市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未在中山市设置服务点的出具承诺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得参与采购:

 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在承接我局的土地评估服务中,曾存在违约行为。

 3、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定点供应商库。

五、项目服务基本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业务类型:

1)土地出让评估。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土地租赁评估。参考建设用地出让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租赁地价评估。

3)我局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开展的其他评估业务。

 2.评估要求:对火炬开发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地产资产进行评估,涉及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包括土地估价结果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的,土地估价报告须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 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进行网上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二)采购数量:采购5家评估机构。

六、报名材料内容、时限及相关要求安排

(一)提交材料清单

1.《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工作方案》。根据上述项目内容,拟写一份简要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土地估价机构基本信息、拟服务团队人选及其工作经验、针对项目内容服务团队优势及拟如何开展服务工作(重点为土地租赁评估)四方面进行说明。

2.省级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省级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中山市设有服务点或承诺中标后在中山设立服务点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外市公司需提供)或承诺函(尚未在本市设立服务点需提供)。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页截图。

6.在承接我局的土地评估服务中不存在违约行为承诺函。

7.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定点供应商库书面说明。

(二)材料提交要求

将所提交材料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联系人。

(三)提交材料时限202431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

七、遴选流程

符合报名要求的土地估价机构全部参与遴选,由遴选小组确定10个土地估价机构纳入候选名单,再通过现场摇珠方式选定5家土地估价机构。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邀请选定的5家评估机构进行议价,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

联系电话:0760-88293770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