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1〕20号)规定,经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申报、科室初审、专家评审、部门函询等程序,现对拟入选的2022年度火炬区17家“瞪羚”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发展和投资促进局提出书面异议(受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管委会633室;邮政编码:528437;联系电话:0760-89873806)。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专此函达。
附件:2022年度火炬区“瞪羚”企业拟入选名单
火炬开发区科创发展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颜睿;电话:89873806)
附件:
2022年度火炬区“瞪羚”企业拟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