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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春节前后鼓励骨干企业用人留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26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春节前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倡导企业员工留在中山过年,建议“广大员工非必要不离开中山,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到境外”。为此,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实施如下用人留人措施。

  一、火炬红包

我区企业员工留在中山过年的(无离开中山记录),即在2021年2月7日—3月12日上岗的,给予一次性200元/人的补贴。

(一)适用范围

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即对我区积极落实春节前后防疫政策的2020年末火炬区在库的四上企业员工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提供留在中山过年员工花名册(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提供)或企业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税务、社保部门查询);

3企业提供员工粤康码中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企业在春节期间具体上班时间的证明材料(企业提供,相关区属总公司盖章确认);

5企业银行账户。

(三)办理程序

企业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四)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划转至员工账户,企业把转账记录交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备案存档。

二、新增员工补贴

企业在228日前新招员工并已上岗的,给予企业员工一次性1000/人的补贴;企业在31—312日期间新招员工并已上岗的,给予企业员工一次性500/人的补贴(劳务派遣用工除外,区内流动不予补贴)。

(一)适用范围

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

(二)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提供新增员工花名册(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员工入职登记时间证明,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提供),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3企业提供员工粤康码中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企业银行账户。

(三)办理程序

企业为新增员工参保满一个月后,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四)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划转至员工账户,企业把转账记录交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备案存档。

三、赠送移动终端通信包

228日前向我区工会会员赠送移动终端通信包,标准为每人20GB流量包(或等值语音包),使用期限为3个月。

(一)适用范围

已在粤工惠”APP实名制注册并在粤工惠”APP线上加入所在企业工会的会员。

(二)申请流程

向运营商采购价值100万元的通信包向我区工会会员赠送,符合条件的会员领取相应的通信包,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具体申请流程待与运营商明确后即予以公布。

四、经费安排

本次补贴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组织实施

上述补贴措施由区人社分局负责解释和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火炬区、翠亨新区防疫工作指挥部

(火炬区管委会代章)

2021年1月22日   


     

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