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春节前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倡导企业员工留在中山过年,建议“广大员工非必要不离开中山,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到境外”。为此,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实施如下用人留人措施。
一、火炬红包
我区企业员工留在中山过年的(无离开中山记录),即在2021年2月7日—3月12日上岗的,给予一次性200元/人的补贴。
(一)适用范围
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即对我区积极落实春节前后防疫政策的2020年末火炬区在库的“四上企业”员工(“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企业)。
(二)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提供留在中山过年员工花名册(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提供)或企业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税务、社保部门查询);
3.企业提供员工粤康码中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企业在春节期间具体上班时间的证明材料(企业提供,相关区属总公司盖章确认);
5.企业银行账户。
(三)办理程序
企业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四)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划转至员工账户,企业把转账记录交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备案存档。
二、新增员工补贴
企业在2月28日前新招员工并已上岗的,给予企业员工一次性1000元/人的补贴;企业在3月1日—3月12日期间新招员工并已上岗的,给予企业员工一次性500元/人的补贴(劳务派遣用工除外,区内流动不予补贴)。
(一)适用范围
补贴对象为企业员工。
(二)申请条件和材料
1.企业填写《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2.企业提供新增员工花名册(经企业公示,员工签名),员工入职登记时间证明,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提供),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3.企业提供员工粤康码中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企业银行账户。
(三)办理程序
企业为新增员工参保满一个月后,向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经受理审核合格后发放补贴。
(四)发放方式
由区人社专账统一划拨至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划转至员工账户,企业把转账记录交区人社分局业务办理窗口备案存档。
三、赠送移动终端通信包
在2月28日前向我区工会会员赠送移动终端通信包,标准为每人20GB流量包(或等值语音包),使用期限为3个月。
(一)适用范围
已在“粤工惠”APP实名制注册并在“粤工惠”APP线上加入所在企业工会的会员。
(二)申请流程
向运营商采购价值100万元的通信包向我区工会会员赠送,符合条件的会员领取相应的通信包,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具体申请流程待与运营商明确后即予以公布。
四、经费安排
本次补贴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组织实施
上述补贴措施由区人社分局负责解释和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中山火炬开发区骨干企业春节前后用人留人补贴申请表
火炬区、翠亨新区防疫工作指挥部
(火炬区管委会代章)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