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人才业务审批流程,推动人才服务增速提效,现就优化人才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流程。全面取消区属总(集团)公司在人才业务相关表格上的审核盖章环节,由区组办人才科直接受理相关材料并跟进后续审核工作。
二、调整业务表格。全面梳理人才业务相关表格,对涉及区属总(集团)公司审核事项的表格作优化调整(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最新表格填写并办理相关人才业务。联系人:黄志富,联系电话:89893713。
附件:
1.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申请表(火炬区专用)
2.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核定表(火炬区专用)
3.火炬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4.火炬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
5.火炬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
6.火炬区在站(基地)博士后工资外生活补贴申请表
7.火炬区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扶持资金申请表
8.火炬区在站(基地)博士后工资外生活补贴发放名册表
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