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火炬开发区网站 > 政务公开

危险驾驶 火炬区一“醉猫”酒驾被查获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5-17

  酒驾、醉驾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是一些人却视危险而不见,饮酒后依然开车上路,最终被处罚。日前,火炬区交警大队曝光一名“醉猫”,这位“醉猫”不仅醉驾,还存在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在交警大队提供的沿路监控视频上看到,在沿江东四路珠江啤酒厂对开路段有一辆摩托车倒地,旁边躺着一男子。随后有路边群众报警,区交警大队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取证。据现场交警介绍,该倒地男子言语不清,满脸酒气。经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含量测试,结果为29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的三倍多。

  为了使检测结果更加权威和准确,交警随后带该男子到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验。由于男子涉嫌危险驾驶,区交警随后将其带回约束至酒醒。酒醒后,男子反映,他叫王某远,现年36岁,贵州省仁怀市人。当晚19时许与几个老乡在东利村一大排档吃饭,期间他喝了约6瓶左右的啤酒。21时他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套牌)准备回小隐村,当车辆开至珠江啤酒厂对开路段时,因不胜酒力,车辆失控倒地而肇事。据交警调查现场周边监控显示,肇事男子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曾在路口倒地,随后扶起摩托车继续行驶,行驶几十米后又倒下,再无力气扶起摩托车,路人见状报警。

  交警进一步调查得知,肇事男子王某远还存在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区交警于当晚依法将其先以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日,等行政拘留期满后将处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远对其行为后悔不已:对家人不好,对自己更不好,搞伤了自己对家人是一个伤害,伤害很大,以后吸取教训,开车不要喝酒。

  火炬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传员钟碧伊呼吁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酒后开车,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和开车不喝酒,这个底线一定不能碰,因为醉酒驾驶,无论是否肇事,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