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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人社分局切实做好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保工作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3-01

分局自收到《中山市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250号)等通知和政策,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及应保尽保政策。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建立代缴人员明细台账。经统计,我区应代缴的低保特困人数为70人,其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7人,不愿意配合办理代缴参保人数3人,此3人已配合签署声明书自愿放弃代缴城乡居保。

二、政策助力,部门联动,确保精准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810月我区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火炬开发区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方案》(火炬党政办〔201859号),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区政府按100/人·月的标准给予补助。分局与区社区局、财政局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并立即组织区7大社区、33个小村社保专干召开“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保工作会议”,宣传解释配套政策措施,共同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精准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由于我区财政补贴力度较大,政策宣传面广,2005年和2010年的农转城工作较顺利推进,该批贫困村民中有85%人已参城镇养老保险达10年以上,且考虑到城乡居保退休待遇较低,为此至今,我区暂无低保特困人员申请代缴城乡居保并享受补贴待遇。

下阶段分局将继续排查、更新贫困人员参保台账,与村、社区联动,积极推动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及应保尽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