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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信息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3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0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对辖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标准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7〕544号)执行,具体检查结果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