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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的补充办法》文件延期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13

  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大关县的对口扶贫劳务协作工作,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劳动就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大关县未就业劳动力实现就业,确保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分局2018年制定的《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

  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的补充办法》(火炬党政办〔2018〕14号文件到2020年底已到期,现将原文件进行公示延期并征集意见,公示期为1月18日至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分局反映。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三街2号

联系人:刘泽宇

联系电话:0760-85312061

电子邮箱:393168020@qq.com



附件:1、意见反馈回执

2、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的补充办法》的通知



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

2021113



附件1


意见反馈回执


单位(盖章):

无意见□

有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如下空白处作说明


注:请提出意见并在□中打“√”




附件2:


火炬党政办〔2018〕14号


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

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

帮扶工作的补充办法》的通知



区组织人事办(人社分局)、财政局、社区局(扶贫办)、经科局,及区属各大总(集团)公司:

现将《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的补充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致电88581321。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829





中山火炬开发区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

转移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帮扶工作

的补充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大关县的对口扶贫劳务协作工作,通过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劳动就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大关县未就业劳动力实现就业,确保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为此,在市、区两级印发的《中山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中山办字〔201827号)、《中山火炬开发区·昭通市大关县扶贫协作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中开管办〔2017174号)及《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昭通市大关县扶贫协作年度计划(2018年)的通知》(中开管办〔201830号)的基础上,制定如下补充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实施就业扶持政策,实现有效培训,促进帮扶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四个一工作安排(具体包括登记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

对照市委市政府2018-2020年关于劳务协作的培训和就业工作计划,并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的每年的工作安排,帮扶大关县每年定额共同完成培训和就业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培训工作

1.统一收集昭通市大关县可开展人员培训的信息,包括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和外出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就业非建档立卡户人员。收集的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可培训信息台账。

2.确定培训项目。凡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员实现就业的培训项目都可实施,培训项目的选择应以国家、省市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的工种为主,以能提升技术技能,与生产、生活、就业息息相关的工种(可以没有证书)为辅。实行精准培训,从而实现顺利就业,改善生活的目的。

3.区财政支持开展培训的相关情形。一是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培训后可自由选择是否到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就业;二是非建档立卡户的可就业人员,培训后必须到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就业;三是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已安排至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就业,在岗前或就业期间,人社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职业指导培训;四是大关县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提出培训需求,经广东省第六扶贫协作组确认可培训的项目。

(二)就业工作

1.加强与大关县人社部门的沟通交流。一是定期互通就业信息,推动大关县劳动力转移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两地间人社部门的定期互访;三是充分发挥两地的就业服务基地平台的作用,实现劳动力输出的有效对接。

2.精准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人社部门应联系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准确收集招用工信息,包括工资福利待遇、需求人数、年龄及其它要求,统一交由我区驻大关县就业服务平台劳务负责人发布,要求发布的信息要准备,清楚向求职人员说明情况,避免宣传与就业出现偏差而使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出现误解的情况。

3.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企业对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实施优惠措施。一是更加关心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的生产和生活;二是在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企业应尽量满足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提出的要求;三是加强对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的事前事中培训;四是全面掌握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的动态情况,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馈信息;五是必须及时为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

4.确保大关县劳动力高质量就业。一是对到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企业就业的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加强岗前培训,提升就业素质,转变就业观念,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二是把好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关,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分类推动,要为企业选择一些合适的人员,注重体检、基本技能、年龄、心理精神类的要求,避免刚入职就想离职现象的出现;三是对现政府及企业的相关待遇,落实好用人留人的激励措施,确保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在企业高质量就业。

四、经费保障

(一)培训费:每年开展各类针对大关县的培训活动。凡符合条件或要求举办的培训班,经广东省第六扶贫协作组加具意见,区领导同意,可申请培训经费。

(二)社保补贴:每年预算经费用于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补贴。凡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企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最高可享受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区财政按个人参保部分每满3个月发放一次。

(三)交通费:每年用于安排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到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企业就业的路费或涉及大关县就业人员回大关的特殊交通费。

(四)对口昭通市大关县的就业扶贫劳务(招聘)对接费:每年参加大关县劳务对接交流及招聘活动。

(五)人力资源机构补贴:每年用于激励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昭通市,特别是大关县的劳动力输出转移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昭通市各县,特别是大关县签订劳动力输出转移协议并报中山火炬区人社部门备案,为火炬区解决昭通市,特别是大关县的劳动力目标工作,企业与昭通籍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可申请该补贴。补贴标准:建档立卡户1500/人;非建档立卡户1000/人。

(六)应急保障费:每年用于服务保障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企业的昭通市大关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具体包括医疗保障、节日慰问及就业前特殊生活救助及不可预见的帮扶项目等。

以上经费每年总预算为315.5万元,列入培训就业扶贫工作经费,并按大关县培训和就业实际情况产生的费用列支,各项扶贫项目可按实际调节使用,不列入预算使用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人社部门要认真开展劳务帮扶工作,针对培训和就业相关项目,严格落实政策关、质量关、安全关和考核关。

(二)各项费用使用要符合规范,及相关规定的申请流程。

(三)培训及就业人员要建立相关的工作台帐用于备查。

(四)虽本办法是对口帮扶大关县而言,但涉及昭通市其它县的转移贫困劳动力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组团镇区就业或培训费用,亦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从2018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