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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10

区机关各大办(局)、扶贫办、区属各大总(集团)公司、社区及有关单位:

  《关于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开管办〔2017〕10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17年7月印发以来,得到市人社局和区相关扶贫部门单位的关注和肯定,也得到大关县的积极评价,在对大关县贫困劳动力的转移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目前,《实施方案》执行有效期已临近结束(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为更好地执行该政策,继续为对口帮扶大关县的劳务协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中山办字〔2018〕27号)精神,我办(局)拟将《实施方案》延期一年,其它内容不变,请相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反馈意见请于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书面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区人社分局邮箱276995943@qq.com或盖章传真至电话88287780,联系人:刘永达13631155063,无意见也请反馈。

  

       附件:1、《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回执

            2、关于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


《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回执


单位(盖章):

无意见□

有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如下空白处作说明


注:请提出意见并在□中打“√”



附件2:中开管办〔2017〕102号 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对口协作开展昭通市大关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