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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7 分享:

  古人社字〔2024〕第001-2号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星隆塑料制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54M9020N

  营业执照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岸北路269号首层第7卡之2

  经营者姓名:李登何

  身份证号码:3501281967*******6

  户籍地:福建省平潭县

  联系电话:159590****7

  实际经营者:李云杰

  身份证号码:3501281992*******3

  户籍地:福建省平潭县

  联系电话:159590****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3年12月5日,我镇接到丁福*1人投诉,诉称中山市星隆塑料制品厂拖欠他2022年2月-2023年11月工资共45335元。我镇人社分局接报后多次联系经营者李登何、李云杰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2024年1月3日,我镇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中山市星隆塑料制品厂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古人社字〔2024〕第001号)要求李登何、李云杰于2024年1月6日9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但李登何、李云杰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4年1月20日15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2号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苏步青(执法证号:19121097277)

  李威龙(执法证号:19121097188)     

  联系电话:0760-22329807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