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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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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用地已完成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及处置程序,现将于2023年11月10日发布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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