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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广东省中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之配套项目古镇北调压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23 分享:

中山智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广东省中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之配套项目古镇北调压站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3 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 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 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1 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申请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管网运行可靠性,保证供气连续性,改善管网运行的水力工况,依据《广东省中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之配套项目古镇北调压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评估报告、工程用地审核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广东省中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之配套项目古镇北调压站工程”,项目代码2303-442000-04-01-633057,项目单位为中山智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古镇镇海洲村显龙螺沙工业大道20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小时的无人值守天然气调压站一座,用地面积535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然气调压站工艺、土建、电气自控、消防等相关公用工程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455.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55.87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申请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891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为2.62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 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城乡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批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七、请你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用林)及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以及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请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请中山市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 2 年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在核准文件 2 年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核准文件长期有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中山市古镇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