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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古镇镇支持企业急需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2-28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等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计划在古镇镇范围内开展支持企业急需人才认定,并给予人才支持和奖励。结合古镇实际,制定《古镇镇支持企业急需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征求镇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部门)

反馈情况

采纳情况

社会公众

无意见。

——

党政办

无修改意见。

——

党建办

无修改意见。

——

宣传办

无修改意见。

——

发改统计局

无修改意见。

——

工信科商局

实施要求(三)补助档次中:“仅因年龄原因不能评为中山市青年后备人才的博士、 硕士、 副高职称的人才可评选为一档, 数量不限, 不占用指标。” 建议修改为:“仅因年龄原因不能评为中山市青年后备人才的博士、 硕士、 副高职称的人才可评选为一档, 每企业每年最多可举荐2名人才参评, 择优补助, 不占用指标”

部分采纳。

城管住建局

 申报企业必须为我镇规上工业企业或限上服务业企业”建议修改为“申报企业必须为我镇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或年产值五千万以上的建筑企业”。

已采纳。

公有资产中心

无修改意见。

——

农业农村局

无修改意见。

——

人社分局

无修改意见。

——

市场监管分局

无修改意见。

——

公共服务办

无修改意见。

——

教体中心

无修改意见。

——

卫健分局

无修改意见。

——

团委

无修改意见。

——

财政分局

无修改意见。

——

综治办

无修改意见。

——

公安分局

无修改意见。

——

税务分局

无修改意见。

——

维权中心

无修改意见。

——

镇人民医院

无修改意见。

——

  特此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2年12月23日